2008年9月23日 星期二

HR 何苦為難HR,倒楣的還是自己ㄚ[更新完畢]

HR 何苦為難HR,倒楣的還是自己ㄚ[更新完畢]

這篇真的拖得太久了,剛好事情已經結束了(結束了不是解決了喔),就來說各故事吧。
話說偶們與台灣A 公司是上下游關係,因此A公司的人會跳槽偶們的供應鏈部門是常有的事。這位candidate 是菲律賓籍的工程師之前任職於台灣A公司的工廠,當初申請到我們公司在加拿大的position,剛好適逢hiring freeze 而台灣尚有vacancy,加拿大HR 就希望我幫各忙,hire 這個人,原本想說都是在台灣的兩家公司,應該是沒問題的,沒想到問題一大堆。
先是台灣這家A公司當初是用藍領任用這位菲籍工程師,而我們公司台灣沒有工廠所以申請工作證時是用白領。 勞委會先用了許多理由請我們出具證明為什麼一定要任用菲籍藍領而不是台灣人,又請這位candidate 去認證學歷、工作經驗、技術背景...等等。

這些actions 花了不少律師與會計師費。接下來是重點,前言介紹完畢。

最後一項認證是由台灣A公司的HR 提供,根據我們的律師回報,勞委會已經去函A公司很久了,而A公司一直未回應。我的員工和我們的律師一直聯繫A公司的 HR,卻得到不友善的回應,後來不得已,我的員工請我直接打電話。

我打到A公司的總機,說要找 HR Head,總機轉給一位公關審核電話,我請她轉給 HR Head,她居然拒絕 ,口氣不善。我再度說明我的身分與目的,並留下我的聯絡電話請她代轉。

過了一天後,沒有任何的回音,我直接致電到跟我們公司合作的A公司黃副總,黃副總馬上行動起來,他說會請 HR Head 回我電話,我也順便消遣了一下公關的能力太卓越,黃副總尷尬地笑了笑。

過了一陣子,A公司的 HR Head 終於回電了,在我說明完A公司的營業額一億來自於我們公司後,開始道歉了,也願意趕快回函給勞委會。

結局是A公司回覆與提證得太慢,勞委會拒絕我們公司的申請。

2008/12/23 更新

最後一通電話給A公司 HR Head,很委婉地告訴這位 HR Head 結局,這各事件的確影響我們對A公司的印象與關系,所以我也非常地委婉表達不盡如意的結局後希望A公司的HR Head 未來需注意的地方。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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