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2008年1月16日 revise from 兩性工作平等法 將兩性改成性別和性傾向 偶真的非常贊成

在台灣的法律上要更改性別 真的需要花費許多時間 文件上需準備的也相當多 但是看到這樣的進步還是相當的開心

但還是要小小抱怨一下 育嬰留停真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形會發生 法令說明的太簡單囉

Case I
如果一位同仁目前懷孕中 欲申請第一個2歲寶寶的育嬰留停一年 產假需併入留停期間嗎 於留停期間生下第二個寶寶 欲申請第二位寶寶的育嬰留停 期間不小心又懷孕了 該如何呢

Case II
若夫妻都在同一間公司 育嬰留停申請需合併計算 還是分開...

其實這些都有解 只是都是需要跟 business 討論 且兼顧員工需求 最好不要遇到 business peroformance 不好 headcount 很難取得 變數愈多愈複雜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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